2026年4月24日,律新社2025年度“知识产权标杆案例”评选结果正式揭晓🎉 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广东三角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飞鹿钻石”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成功入选知识产权-商标类年度标杆案例,彰显博象在商标行政维权领域的专业实力!


基本案情
一、原告及权利商标情况
“钻石”牌系老字号国资控股企业——广东三角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权利商标,始于1964年的广州,是中国最早的家电品牌之一。上世纪60年代“钻石”牌电风扇诞生;上世纪70-80年代,“钻石”牌就开始远销亚洲、欧洲等海外50多个国家和地区,至今仍然在东南亚享有盛名。“钻石”牌电风扇近年来一直位列同行业前列,年产销量近800万台。
第47099号引证商标原注册人为中国杂品出口公司广州分公司,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包括电风扇、电力炊事用具等,注册日期为1964年10月1日。由于企业改制等原因,经多次续展及转让,最终变更为原告广东三角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争商标信息及无效评审情况
近年来,权利人在市面上发现大量侵权电风扇产品,贴附“ 飞鹿钻石 ”标识,与权利人“钻石”牌电风扇近似,极易引起消费者混淆,对权利人自身的产品销售形成分流,严重损害了权利人合法利益。经查,本案诉争商标第4312229号“ 飞鹿钻石”商标由梁文广于2004年10月15日提出注册申请,2007年8月14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包括消毒碗柜;电暖器;风扇(空气调节)等。2023年1月12日,权利人广东三角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驰名商标保护,商标局作出维持争议商标的裁定,未对引证商标予以驰名保护。
三、行政诉讼思路
广东三角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诉讼。因提出无效宣告距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已逾五年,故代理人在行政诉讼中围绕第47099号商标在2004年前已达到驰名状态与诉争商标的申请具有明显恶意两方面重新搜集、整理、提交证据。
一方面,通过翻阅旧报纸、年鉴、前往档案馆查询等渠道,针对性提交原告权利商标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的知名度证据:(1)宣传证据,如2001年国际商报广交会专刊、2003年广州市电视台广告费发票、2003年-2005年“钻石牌”电风扇广告清单等;(2)使用证据,如2001年-2003年钻石牌电风扇国内外销售发票;(3)2003年-2006年“钻石牌”电风扇专项审计报告;(4)2001年-2008年维权记录等。
另一方面,对诉争商标申请人恶意进行充分调查举证。首先,关于诉争商标申请人申请其他商标的情况。除本案诉争商标外,诉争商标申请人梁文广还曾围绕原告“钻石牌”及其他知名电器企业申请注册多枚近似商标,如:“美的飞鹿”、“飞鹿世纪星” 等,具有系统性攀附知名电器品牌的恶意;其次,关于诉争商标申请人关联公司名下商标情况。梁文广实际控制的“广东飞鹿电器有限公司”亦申请注册多枚近似商标;最后,诉争商标申请人关联公司曾涉及商标侵权及恶意诉讼。梁某某实际控制的“广东飞鹿电器有限公司”曾因生产侵犯他人商标权的电风扇产品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该企业亦曾被法院判决构成滥用知识产权权利的恶意诉讼,并入选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裁判结果
一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4]第48625号关于第4312229号“飞鹿钻石”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
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
二审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一、精准制定维权策略,突破五年障碍,成功无效20年前申请的商标,严厉打击“傍名牌”恶意注册行为
本案待无效诉争商标是申请超20年的商标。代理人通过剖析案件争点,确定待证关键点即“诉争商标为恶意注册”与“引证商标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构成驰名”两方面,精准制定诉讼策略,在庭审中针对案件焦点向法庭呈现证据、陈述观点,最终成功突破诉争商标申请注册长达20年的限制,使第47099号商标再次获得驰名商标保护。
二、多途径搜集证据,将认定驰名的时间从2006年往前推至2004年,认定“钻石牌”20年之前已经构成驰名商标。
我国驰名商标遵循个案认定原则,故部分老字号企业可能存在较为久远的知名度材料缺失的情况。本案中,代理人通过翻阅广州年鉴、老报纸,开具图书馆检索报告,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大量搜集整理知名度证据,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提振了老字号品牌保护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信心。
三、充分发挥案件相关因素互相作用,在诉讼程序中扭转行政程序未予驰名保护的局面,为老字号企业驰名商标保护与市场秩序稳定提供了典范。
影响驰名商标保护的各项因素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相互作用,彼此加成。本案通过综合考量商标知名度、商标近似度、商品关联性以及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恶意等多方面因素,最终判定诉争商标无效,扭转了无效宣告程序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未认定引证商标知名度及诉争商标恶意申请注册,维持争议商标的局面。
博象深耕知产,守护品牌价值
此次入选年度标杆案例,是行业对博象律所专业能力、办案质量的高度认可。自成立以来,博象始终专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耕商标、著作权等细分赛道,为企业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助力企业激活创新活力、提升品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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